全面解读进口水果检验检疫政策 就在北京国际果蔬论坛(Fresh Forum)

国际果蔬报道了解到,质检总局动植司生物安全处吴昊处长将出席9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国际果蔬展同期研讨会--国际果蔬论坛(Fresh Forum),并带来《检验检疫科学把关 促进水果外贸发展》的主题讲座。作为把守国门的果蔬检验检疫和许可的一线部门领导,吴昊先生精通各国果蔬准入条件和相关情况,他将就进出口水果的检验检疫、准入等问题同与会者进行深入交流。

本月初,国家质检总局再次更新了《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其中恢复了泰国莲雾的输华资格,新准入了斯里兰卡香蕉和韩国葡萄输华。吴昊表示,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是一个动态过程,我国会定期对签署的议定书进行回顾性审查,同时,质检总局会根据进口检验检疫的实际情况、各个国家的疫情疫病情况随时更新名录。

据人民日报报道,进口水果获准输华,首先其输出国的官方植物检疫部门须向我国质检总局提交出口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随后,质检总局可对其启动准入程序并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质检总局将提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即禁止进境的有害生物名单,并明确在新鲜水果的种植、收获、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应达到的检疫要求,以及需采取的除害处理措施等。若双方对上述检疫要求,即有害生物名单、须采取的除害措施等达成一致,将签署议定书。

据了解,我国还对进口新鲜水果果园、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凡是拟向中国输出水果的果园、包装厂都须在出口国按要求注册,质检总局网上会定期公布出口国提供的注册果园及包装厂的名单。根据风险分析工作的需要,质检总局可向输出国的检疫部门提出补充、确认或者澄清有关技术信息的要求,并派出技术人员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检疫考察,进行议定书符合性检查。最后,质检总局发布有关公告,正式允许新产品准入。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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