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河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查“十三五”规划。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玉清发言时建议,“国家免征水果流通环节增值税,这样不仅有利于农超对接,还可以降低成本”。她还建议,“仍维持对进口水果征收13%的增值税政策,从而抑制国外水果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并提高国内水果的国际竞争力”。
1.水果与蔬菜同属初级农产品,却不在农产品免税范围内
黄玉清表示,水果的保鲜期比蔬菜、肉蛋更短,又因水果的产地大部分分布在山区,本身流通环节成本就已很高,如果不能免征增值税的话,会致使流通企业实际负担税收更高,成本增高。最终造成生产企业卖不掉,加工企业和消费者买不起的“双输”局面。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减税举措,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我国通过对蔬菜、肉蛋产品采取免税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菜篮子’成本。为企业经营减轻了负担,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
但同时,黄玉清指出,作为与蔬菜、肉蛋同属于初级农产品的水果,与蔬菜、肉蛋一样是生活必需品,餐桌必备,却一直未能享受到农产品免税的“优待”。在她看来,将水果纳入免税范围,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水果“卖难买贵”和运输困难等问题。
2. 扩大免征增值税的水果范围,促进商贸流通
黄玉清建议,对国内从事水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水果免征增值税,同时将免征增值税的水果范围覆盖到国内生产的园林水果和蔬菜中的瓜果类,并将经过挑选、分级、清洗、切分、晾晒、包装、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水果也加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但各种水果罐头、果汁、果酱、果脯等加工品除外。这样不仅有利于农超对接,还可以降低成本。
3. 仍维持对进口水果征收13%的增值税政策
”为保护国内水果产业和果农利益,鼓励、稳定和扩大出口,在免征水果流通环节增值税后,建议仍维持对进口水果征收13%的增值税,对出口水果保留出口退税的政策。”黄玉清表示,“这样可以制约国外水果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提高国内水果的国际竞争力。”
据报道,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使所有行业实现税负只减不增。在2016年全年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据总理报告内容,2017年度国家全年减税降费可期突破万亿。
据其官网介绍,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周口市成立最早的一家以超市连锁经营为主体,集商业连锁、物流配送、食品加工、商业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集团下属五个全资子公司:河南万果园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河南周家口食品有限公司、河南老子故里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嘉元置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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