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税则委员会于3月4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这次对美国加征关税的领域集中在农产品。中国是美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占美农产品总出口近1/5。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美国是我国农产品第二大进口市场,累计进口额275.3亿美元。
具体在水果领域,目前海关准入的美国水果包括李、樱桃、葡萄、苹果、柑橘类、梨、草莓、油桃、鳄梨和蓝莓,全部在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中。美国进口的碧根果、扁桃仁(巴旦木)、干巴西果、核桃、开心果、夏威夷果、榛子和花生等干果(坚果)也将征收10%关税。
另外,3月4日宣布加征关税的同一天,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0号公告称,中国海关在进口的美国大豆中检出麦角和种衣剂大豆。为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粮食安全,暂停CHS Inc.、LOUIS DREYFUS COMPANY GRAINS MERCHANDISING LLC和EGT, LLC3家涉事企业大豆输华资质。
图片来源:pixabay;国务院税则委员会
2025 国际果蔬报道 保留所有权利
转载请与国际果蔬报道联系获得许可并注明源自国际蔬果报道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