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这是伊朗新鲜水果首次获得海关总署准入。
本次允许进口的伊朗鲜食柑橘包括橙、桔和甜柠檬。所有输华柑橘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须经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MJA)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和MJA共同批准注册。
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共10种,包括橙黄粉虱、地中海实蝇、无花果蜡蚧和石榴螟等。如在监测或剖果检查中发现石榴螟,则相关果园的柑橘本出口季不得输华。
所有输华柑橘需采取冷处理除害措施,其中柠檬需在3°C或以下,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橙、桔需在1.11°C或以下,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或1.67°C或以下,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或2.22°C或以下,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上述冷处理要求的温度均为果肉温度。
如果进境检验时认定冷处理无效,该批柑橘将在进境口岸进行冷处理,否则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如果发现石榴螟、地中海实蝇活体或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柑橘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
伊朗水果产量在中东和北非排名第一,主要生产核桃、甜瓜、柑橘、猕猴桃、枣、樱桃、石榴等水果。目前伊朗每年的柑橘产量在550万吨左右,2020年出口总额1520万美元,主要出口目的地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阿联酋、卡塔尔和哈萨克斯坦。
伊朗自从2018年原油出口受到美国制裁以来,一直寻求开拓贸易收入,农产品出口出现大幅增长。今年7月,中伊双方签署了伊朗柑橘、蜂蜜对华出口协议。伊朗目前每年向中国出口价值约50万美元农产品,预计柑橘的准入将拉动伊朗对华农产品出口。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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