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几年冬季水果市场上的热门畅销品类,脆蜜金柑被誉为金桔界的“爱马仕”。普通果零售价约40-60元/斤,精品礼盒折算后售价可达上百元。高利润诱惑叠加植物新品种权意识淡薄,苗木仿冒侵权乱象丛生。今年以来,国内已有多起涉及脆蜜金柑新品种权的维权案件。
10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三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的脆蜜金桔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这也是融安脆蜜金桔走出广西省后的首例跨省维权案件。另据公开信息显示,11月13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审理三彭公司起诉华宁盘溪王勇柑桔种植基地及王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脆蜜金柑又称脆蜜金桔,是融安金桔迭代升级培育的第三代品种,由柳州市水果技术指导站、广西大学、融安县水果技术指导站联合选育。2017年9月,农业部授予选育方“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2025年9月,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与广西三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许可合同》,授权该公司以独占许可方式,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开展生产、繁育、销售及维权诉讼等工作。
这已经不是三彭公司发起的第一起品种权维权案件。今年6月初,全国首例脆蜜金柑新品种维权案曾引发广泛关注。
三彭公司起诉容县两家公司及其中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未经授权销售脆蜜金柑苗木。南宁知识产权法庭经审理认定,三彭公司提交的证据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支持其要求三被告停止生产、繁殖、销售并对未销售苗木进行灭活的诉讼请求。同时对三被告的反驳不予支持,最终判定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惩罚性赔偿金及诉讼费用共计99.9万元。
同一天,法院另案开庭审理了三彭公司诉广西容县雷枫农业有限公司、广西容县一亩良田农业有限公司的脆蜜金柑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庭审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案件审理机制,严厉打击种子侵权行为。任何未经授权繁育、销售授权品种苗木的行为,侵害了植物新品种权,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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