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称仅限于从印尼香蕉产区进口用于食用的未成熟青香蕉,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椰圆盾蚧、褐软蜡蚧、芭蕉炭疽菌、菠萝洁粉蚧、新菠萝灰粉蚧和可可毛色二孢菌。
印度尼西亚是全球香蕉主要生产国家之一,香蕉种植地区分布较为集中,70%左右分布在爪哇。由于国内市场较好,印尼香蕉出口量不大,一部分出口到中国和日本等亚洲国家,另外还有一部分出口至中东地区。近几年,由于厄尔尼诺现象频发,印尼香蕉生产受到影响。2021年印尼香蕉出口总额越609万美元,仅为2018年的四成左右。
海关公告中要求印尼输华果园、包装厂须经印尼农业部农业检疫局备案,并由中国海关总署和印尼方共同批准注册。每年出口季前,印尼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同时输华果园需要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及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装厂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印尼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出口前,印尼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香蕉进行抽样检查。如一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植物残体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香蕉输华。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批准的果园、包装厂的,或者发现有成熟的香蕉,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香蕉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发生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等,或发现成熟、果皮开裂的香蕉,则对该批香蕉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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