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准入比利时苹果!

6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比利时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比利时苹果进口。

比利时苹果议定书的谈判始于2019年,双方于近期最终签署。比利时是欧洲重要的苹果和梨产区,苹果品种多样,包括Jonagold、Boskoop和Golden Delicious等。比利时梨早在2011年首次进入中国市场,目前是我国进口梨的主要来源,品种主要是长柄啤梨。2024年比利时苹果产业强劲反弹,经历了两年下滑后市场飙升70%,达到2.29亿美元。

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共16种,分别是:地中海实蝇、苹果蠹蛾、小卷蛾属 、苹果瘿蚊 、苹果红西圆尾蚜 、车前圆尾蚜、桃白圆盾蚧、苹果绵蚜、苹叶蜂、榆蛎盾蚧、八仙花棉蚧、苹草缢管蚜 、丁香疫霉(柑桔疫病菌)、苹果黑星菌、大丽花轮枝孢(棉花黄萎病菌)和噬淀粉欧文氏菌(梨火疫病菌)。

输华果园应在比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

果实从果园长途运至包装厂的过程中,须采用密闭箱体车或者采取帆布遮盖等措施,避免路途中感染有害生物。包装设施和冷藏库需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并需具备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的功能(如防虫网或紫外线灯)。包装过程中,苹果须经挑拣、分级、水洗和其他过程,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昆虫、病原体、烂果、叶、枝、根和土壤等。

输华苹果需针对地中海实蝇采取冷处理措施,指标要求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果肉中心温度1.11°C或以下,连续处理14天或以上;或果肉中心温度1.67°C或以下,连续处理16天或以上;或果肉中心温度2.22°C或以下,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图片来源:belgannews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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