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月8日起取消口岸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

12月26日,随着卫健委《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通知的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12月28日,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早在海关口岸宣布取消核酸检测之前,各地批发市场已经收到政府部门通知,不再需要进口冷链水果提供《货物消杀证明书》。12月16日,广州广州市江秾汇市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称,即日起进口冷链水果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即可进入市场销售区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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