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经贸互惠逐步加深。近日,中智贸易再次迎来利好,中智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引入了电子证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是中国与拉美地区国家合作的第一个原产地电子联网项目,为双边进出口的货物配发了“电子身份证”。
中国是智利第一大贸易伙伴,智利是中国第二大水果进口地。泉州对智利进出口贸易整体保持平稳,进口表现尤其突出。智利地处西半球和南半球,与我国相隔深远,时差较大,通关效率问题一直存在。当地政府表示,2018年1-11月,泉州对智利产品进口增幅达278%。联网系统的上线将有利于促进泉州与智利的便利化贸易。
据了解,在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前,企业需录入原产地证书和直接运输承诺事项电子数据,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书,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而系统上线后,海关可实时获得智利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数据,从而大幅降低成本,节省大量双方海关认证核查的时间。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也是出口货物在进口方享受关税减免的法定凭证,在国际贸易中有“纸黄金”之美誉。而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出现,有利于压缩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巩固和提升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改革成效。
目前上线的除了“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还有自2018年4月30日起实施的“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要求所有出口巴基斯坦与智利的货物,在报关之前办理产地证。因为,报关需要报产地证号,如果未能及时提供,货物到达目的港,可能无法享受当地关税优惠。因此,相关进出口企业,一定要及时办理,并合规申报。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报道称,上财年巴基斯坦对华出口17.4亿美元,自华进口达157亿美元。但据很多官方和非官方研究表明,大约有30-60亿美元的自华进口存在低价报关现象。中巴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后,中方向巴方海关传输的电子信息将包括纸质原产地证书全部字段以及出口报关单的编号、发货人、出口人、提单编号、运输工具、集装箱编号、对应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和项号、商品描述、税号、数量等。巴方海关高度关注中方传输的电子数据,尤其是原产地证书所记载的货物离岸价格信息,所以未按照中国海关总署公告要求申报的货物,可能会在巴方通关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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